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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2015-2016年度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11-24 16:53:43点击次数:4703次字号:T|T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举措,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抓住冬春有利时节,组织和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坚持不懈开展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新时期治水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兴水惠民决策部署,按照水利部关于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增加投入,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构建大中小微协调、蓄引提排并举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创新完善质量效益兼顾、建设管理并重的管理体系,为保障粮食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以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指标

  2015-2016年度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争总投资较上年增长10%左右,投放机械台班(套)、完成工程量及主要效益等指标较上年稳定增长,农民投工投劳基本稳定。

  (一)资金投入。计划完成总投资4083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中央投资1597亿元,地方各级财政投入2035.8 亿元,群众和社会资本投入450.2亿元。

  (二)投工投劳。计划农民投工投劳37.72亿个,同比增长1.5%。

  (三)投放机械。计划投放机械3.27亿台(套),同比增长3.5%。

  (四)完成工程量。计划完成土石方量11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5%;修复水毁灾毁工程19.9万处,疏浚河道9.6万公里,清淤沟渠53.1万公里,新建、改造泵站419座,水库除险加固10053座,堰塘整治24.9万处,建设村镇供水工程5.5万处。

  (五)综合效益。新增旱涝保收农田面积2451万亩,新增、恢复灌溉面积9527万亩,新增、改善除涝面积4914万亩,改造中低产田面积2256万亩,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457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8万平方公里,新增供水受益人口6354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主要任务指标见附表。

  三、实施重点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及水利部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重点,特别是要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水利建设任务和着力解决好今年水旱灾害中暴露的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具体如下:

  (一)抓紧修复水毁灾损水利工程。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倒排工期,节点控制,以水库、堤防、水电站、居民生活供水工程、农田灌排设施和水源工程等为重点,限期修复各类水毁灾损水利设施,确保春播春种和安全度汛,确保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饮水安全。

  (二)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大力推进西江大藤峡、贵州夹岩、西藏拉洛等在建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滇中引水、引江济淮等重大引调水和水系连通工程前期工作,继续抓好大江大河大湖治理,推进重要蓄滞洪区、重要海堤建设,提高重点领域和区域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以及资源利用效率与效益。

  (三)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推进力度。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及相关部门工作责任,细化目标、落实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施工进度,确保2015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年底前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同步完成四省藏区、新疆自治区和兵团、重庆三峡库区、湖南洞庭湖区等规划外项目建设任务,解决5730万农村居民和704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完成中央支持的2049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区域水质检测中心建设任务,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提高农村集中供水比例和水质合格率。继续完善和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地用电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县级专管机构、水质检测中心、维修养护基金等“三项机制”,实施农村供水关键岗位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工程,保障工程长效良性运行。

  (四)着力加强大中型灌区建设与配套改造。进一步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投入与建设力度,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中央投资90%以上,2016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再有42处大型灌区和40处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完成规划中央投资任务。统筹推进灌区渠系配套和重点涝区治理,提高农田灌排工程的配套率和完好率,进一步提高灌溉保证率和排涝标准。加快在建大中型灌区建设步伐,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新建一批灌区,努力扩大灌溉面积。同时,启动现代灌区建设试点。

  (五)大力发展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依据相关规划和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东北节水增粮行动总体目标任务,加快完成西北节水增效、华北节水压采、南方节水减排等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好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和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2015年全国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4574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以上。实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与配套,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合理调整农业水价,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积极探索和规范农业节水量交易。

  (六)着力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县级农田水利建设等规划和冬春农建实施方案为主要依据,强化对各级各类支农涉水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统一建设标准和竣工验收、运行管护要求,集中力量搞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项目县建设,加强田间终端用水设施配套、水源与输配水渠系“卡脖子”工程疏通、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和灌区配套改造,加大山丘区“五小水利”、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力度,配套实施土地平整、机耕道建设和土壤改良、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措施,改造中低产田,逐步解决好农田灌排“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深化灌区与泵站等水管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财政补助政策、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鼓励农民、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管护,解决好农田水利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七)加强防洪抗旱薄弱环节建设。继续抓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等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年底前基本完成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继续加快实施《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确保完成小型水库、应急备用井、引调提水工程等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年度建设任务,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综合体系。认真分析近年来干旱规律和灾情特点,总结抗旱经验教训,密切关注旱情发展,完善抗旱方案预案,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和计划用水,大力推广先进节水灌溉技术和设备,统筹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要,科学应对干旱灾情。

  (八)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考核与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入河排污口监管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江河湖库水污染防治。继续实施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等,促进地下水采补平衡。加强长江上中游、黄河中上游、西南岩溶区、东北黑土区、西北三江源和河西走廊等重点地区和革命老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抓好坡耕地、侵蚀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及病险坝除险加固,当年安排水土保持中央投资年底前完成80%以上,全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万平方公里。积极发展绿色小水电,加快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农村水系治理、河道堰塘清淤整治、水利血防、水污染防治等工程建设。

  四、保障措施

  各地要牢牢把握“四化同步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保障体系,推动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顺利开展和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统筹规划、系统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建管并重、协调推进的原则,依托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和年度各类支农涉水项目资金计划,制定完善本地区省、市、县三级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方案要山水林田湖村路统筹兼顾、综合治理,既突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特点和水利建设项目,又兼顾其他部门的各类支农涉水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确保实际效果,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又考虑现实与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实施重点。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落实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以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或水利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发文等方式,及时把年度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和建设内容,逐级分解落实到县乡、村组和具体项目。

  (二)切实强化组织保障。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农田水利建设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牵头负责、部门分工协作的联动机制,将组织领导、技术把关和监督管理等责任落实到位岗位、环节和步骤,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金筹措、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完善绩效考核、群众评议和奖优罚劣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受益主体参与的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格局。各级水利部门要把做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检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重要标准,作为加快解决靠天吃饭问题和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的根本举措,主动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抓好综合协调、方案制定、制度建设、施工组织、进度控制、质量监管、竣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指导与服务,特别是要着力抓好本地区农田水利等项目建设的行业归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有力有序有效。

  (三)创新组织发动机制。在传承以往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的基础上,创新组织发动机制,切实调动基层政府和各类受益主体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实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完善项目引导、开展水利“杯赛”活动、绩效考核等机制,激发和调动基层政府的积极性。通过推行农民全过程参与决策、建设和管理,以及加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项目扶持、信贷支持等力度和提供技术服务,鼓励和扶持农民、村组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真正成为各类农田水利及其他支农涉水项目的申报、实施、管护和受益主体。进一步强化规划对各方资源和力量的统筹整合作用,保证工作的整体性和连续性。

  (四)健全多元投融资机制。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调动各方面的投入积极性,加快建立健全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融资机制和稳定增长机制。各地要切实把水利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作为应保必保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大幅增加公共财政投入。要通过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及统筹、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农机具购置补贴、财政贴息、金融支持等政策以及竞争立项、先建后补等机制,撬动社会资本特别是农民、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投入冬春农田水利建设。要制定发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清单、出台优惠政策以及采取项目建设投资者和工程运营者合理收益政府“兜底”的办法,探索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等改革措施,试点示范运用市场机制拓宽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营。要充分用好过桥贷款、开发性金融、专项债券等金融支持政策,缓解水利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

  (五)创新建设管理模式。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受益主体之间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事权划分,加快构建政策引导、规划统筹、制度约束、监督管控和考核评估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大中型项目全面落实“四制”,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按县域或项目类型集中组建项目法人负责建设管理,强化对项目法人的规范组建和监督管理。因地制宜推行水利工程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专业化、社会化建设管理。鼓励探索适合小型水利工程特点和当地实际的建管模式,对比较分散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统一规划和建设标准、强化行业指导和监管的前提下,允许由具备条件的受益乡镇、村级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组建项目法人或组织实施。

  (六)创新运行管护机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区分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投资来源的工程,落实工程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健全管护制度。在巩固和深化国有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足额落实公益性水利工程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财政补助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推广全国100个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以及云南陆良县、澄江县和山东井灌区大田作物种植区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营的试点经验和模式,加快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逐处落实工程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实现大中水利工程专业机构管理,小型水利设施“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管理、委托管理以及受益群众、村组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管理全覆盖。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定额标准、逐步提高工程维修养护投资比例、用好各级财政对农田水利设施维护费用的支出安排等,足额落实灌排工程维护费用。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能力建设,规范和创新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多元化发展。积极培育防汛抗旱、灌溉排水、农村供水等专业化服务队伍,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管护工程。

  (七)强化全程督查考核。加快健全涉水法规、技术标准、规划、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依法督导检查与考核。要履行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督导检查机制,针对工程建设不同阶段督查重点和内容,加大重点督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动态信息公示通报、总结评估和绩效考核等力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稽查等部门作用,共同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全程跟踪督导检查;帮助优化设计方案,解决资金、技术和管理难题,督促对存在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账销号,有效防控基层水利廉政风险,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确保实现“四个安全”。要加快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及时录入、更新、完善相关数据和资料,做到工程上图、数据入库,建立工程数字化档案,全面实现建设方案、资金下达、工程进度、项目验收和运行管理等信息实时更新、动态监管,推进农田水利工程信息化、科学化、高效化管理。要在强化政府监督和行业指导的同时,将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范围,建立联合监督检查、绩效考核、评价评估和问责问效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工作优劣与项目和资金安排挂钩的奖惩机制,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职尽责。

  (八)做好宣传和信息报送。各地要利用多种方式和新老媒体,全方位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政务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政策举措,大力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进展和新成效,大力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创造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特别是一些高含金量的政策和强针对性的机制,大力宣传组织发动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典型事例和人物,营造全社会关心、各部门支持和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良好氛围。